情牽留守兒童,案后回訪暖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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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午后,恬靜中包裹著倦怠的熱氣,“汪、汪……”靜謐的村莊遠遠的傳來幾聲狗吠。
“應該就是這里了?!?/p>
“別忘了給孩子帶的東西?!?/p>
村鎮學校都開學了,9月8日下午,花法官自掏腰包買了一包學習用品來到了安豐鎮高家沖村的一戶農家小院門口。
“咚、咚、咚”我們站在門口輕輕敲了敲半掩的木門,從里屋走出一個穿著藍色襯衫,中等個頭的中年男人,客氣地介紹自己說是小陽的親戚。院子里曬了一地的玉米,他笑著把我們領進堂屋,此時小陽坐在輪椅上,背對著我們,回過頭看我們來了,圓圓的臉上笑容燦爛。
2020年7月26日上午,在街道上行走的小陽被一輛轎車刮碰摔倒,在住院治療后,經司法鑒定證明小陽因交通事故致左脛骨中下段骨折,后遺左踝關節功能喪失50%以上,構成傷殘等級十級。因賠償問題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最后訴至法院。
小陽2011年出生,事故發生時才九歲,伴隨著年齡增長的是他已長達10年的血友病史,家庭貧困,父母外出打工,只有爺爺在家帶著他上學,承辦法官花法官考慮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且小陽的特殊情況,在拿到案件,翻看卷宗后的第一時間,就迅速撥通了保險公司及肇事車輛駕駛員的電話,希望可以促成調解,但由于小陽的病史,保險公司堅持要求在所花費的醫療費中扣除其治療血友病的相關費用,并要求重新鑒定。為了快刀斬亂麻,法官只能快馬加鞭推動辦案程序,及時提交手續,組織重新鑒定,最終經過用藥關聯性的鑒定證明:小陽住院費用中人凝血因子藥物是損傷和原發疾病兩者兼而有之的需要,原因力作用基本相當,其他用藥也為治療損傷所必須。法官在綜合所有材料后分析認為,小陽的個人體質狀況在沒有外力的作用下也并不會導致上述損失的產生,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在與保險公司及肇事車主講明法律規定和責任的情況下,最終判決賠償小陽醫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共計約12.8萬元,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我還記得你,你是那個法官阿姨……”憨頭憨腦的小陽怯生生的看著花法官,又紅著臉羞澀地望向別處。
在跟家人的回訪過程中,我們了解到孩子的賠償款全部到位。只是事故至今,小陽仍然行動不便,上學放學還需要坐在輪椅上。把購買的文具用品放在小陽面前,花法官彎下腰,輕輕拍了拍孩子的肩膀,叮囑他堅持康復鍛煉,長大后好好孝順疼愛自己的親人,有什么困難可以聯系法官,小陽點了點頭,抬起眼簾,眼神充滿希冀。(作者:淮南市壽縣法院 楊雪)
(責任編輯:孫天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