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有毒有害原料制造減肥藥 二人分別獲刑十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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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被告人徐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被告人許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依法沒收二人違法所得;依法處理制售減肥產品的作案工具。
2019年初,被告人徐某某、許某某通過百度貼吧聯系并購買了含有“西布曲明”這種對人體有毒有害的原料,并通過淘寶網購買了荷葉粉、麥芽糊精、果汁粉等輔料以及膠囊板、壓片機、攪拌機等,開始生產制作減肥產品并通過網絡對外銷售。被告人徐某某主要負責生產,被告人許某某主要負責銷售,生產的減肥產品包括減肥膠囊、減肥糖果片和少量的減肥巧克力。2019年2月至2021年5月,兩人共違法銷售減肥產品合計金額達160多萬元。
六安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某、許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生產的減肥產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對外銷售,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人犯罪影響范圍廣、社會危害性大、情節特別嚴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是嚴重危害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懲此類犯罪行為,同時充分適用財產刑,堅決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無利可圖、得不償失,徹底剝奪犯罪分子再犯資本。
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也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提供幫助或向其行政主管部門投訴,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經營者違法銷售偽劣商品的,消費者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法官提示
網購食品安全風險高,尤其是宣稱具有減肥、調理等功效的食品,消費者購買時應通過正規渠道,通過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途徑銷售的食品往往安全無法保障。同時要注意查看食品經營者是否具有相關資質,購買的食品是否有食品名稱、成分、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商名稱、地址等信息,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食品合格證明。食品經營者要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在采購食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在食品流通過程中,每一級銷售人員都要承擔起查驗來源、保障食品安全的義務,對于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購和銷售。
(責任編輯:孫天藝) |